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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我縣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一批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群眾認可度高的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及職位信息
本次計劃面向縣內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5人,崗位詳見《桐梓縣2025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考調對象與范圍
桐梓縣縣直機關及鄉鎮(街道)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學歷、專業及年齡等要求詳見《職位表》。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度高。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視為稱職<合格>等次)。
6.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需錄用后在鄉鎮(街道)服務滿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在聘用事業單位服務滿三年(定向招聘人員需按照招聘時簡章約定年限執行),服務年限以錄(聘)用文件日期為準。
7.符合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職未滿3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以上公開考調資格條件涉及時限要求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8月3日。
四、考調方式及程序
公開考調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8月4日-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即本人申請,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或縣直機關單位黨委(組)推薦報名。
3.備案及報名地點: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公開考調職位,需中共桐梓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同意備案后報名。
(2)事業單位人員報考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同意備案后報名。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桐梓縣2025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2份,報考人員須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并簽字蓋章。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干部身份材料,《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
(5)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崗位需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工作經歷由單位或主管部門黨委(組)出具證明。
(6)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提供本人親筆簽名捺印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多報、錯報、誤報無效,并取消本次考調資格。本次公開考調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考調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應向報考者一次性告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任一環節若發現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調資格。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后,如出現某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報名崗位予以取消,取消情況在“桐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考調崗位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功底。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3:1確定面試人選,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單個職位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20人的,不進行筆試,符合條件考生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僅作為確定考生是否進入面試環節的依據。筆試時間、地點適時在桐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
根據筆試情況,適時在桐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重點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能力。實際參加面試考生比例不足3:1時,面試分數需達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
各考調單位負責組織對擬考調人員進行體檢,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由各考調單位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擬考調人員自行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考調資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考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差額進入體檢環節的,由考調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按考調計劃等額確定公示對象)。考察工作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進行,進一步核實身份及報考資格,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考調職位的匹配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
(六)公示及調動
考察工作結束后,形成考察書面材料。經考調單位及縣人社部門會議研究,擇優等額確定擬考調人員,在桐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擬考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期間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五、遞補
因考生自愿放棄考調資格、體檢不合格、被取消考調資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崗位空缺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紀律監督
公開考調工作在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參加公開考調的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調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考察工作人員涉嫌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監督電話:0851-26622610(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縣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
0851-26656687(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附件:1.桐梓縣2025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點擊下載)
2.桐梓縣2025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點擊下載)
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rsxx/202507/t20250729_88351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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